船太快,鯨魚就聽不見也躲不開:巴拿馬與北美的兩份研究,指向同一個答案
本文目錄(7)
  1. 巴拿馬用 7 顆水下麥克風,錄到了鯨魚的沉默
  2. 最吵的地方,正好是觀光客最多的地方
  3. 另一半的問題:北大西洋露脊鯨只剩 380 頭
  4. 10 節的規定,為什麼有效卻一直被討論
  5. 海編的觀察:慢下來是同一個答案的兩種收穫
  6. 換到台灣:我們的賞鯨船與航道
  7. 結語

同一個星期,太平洋與大西洋各出現一份關於鯨魚的資料。巴拿馬環境部公布了為期一年的水下錄音成果,船隻噪音讓偵測到鯨歌的機率下降 40 到 45%。大西洋另一側,北大西洋露脊鯨的族群只剩下約 380 頭,而全球每年約有 2 萬頭鯨魚死於船隻撞擊。

兩件事看起來各自獨立,其實是同一個問題的兩半。船帶給鯨豚的傷害有兩種,一種是讓牠們聽不到,另一種是讓牠們躲不開

而這兩份資料最後開出的處方是同一個:讓船慢下來。這篇整理兩邊的數字與爭議,最後把問題帶回台灣,看我們的賞鯨船與航道已經做到什麼,又還缺什麼。

大翅鯨母鯨與幼鯨在海面附近並游

大翅鯨母子。幼鯨與母親之間靠低音量的聯繫叫聲維持距離,這是最容易被引擎聲蓋掉的一種溝通。(Photo: National Marine Sanctuaries / NOAA,公有領域)

巴拿馬用 7 顆水下麥克風,錄到了鯨魚的沉默

這份研究由 MarViva 基金會協調、Panacetacea Panama 負責技術執行,並納入 WWF 中美洲、聯合國開發計畫署(UNDP)與全球環境基金(GEF)的計畫架構,成果由巴拿馬環境部於 2026 年 8 月對外公布。

規模相當紮實。研究團隊在太平洋沿岸 7 個地點布放水下聽音器(hydrophone),涵蓋奇里基省的 Contreras、Ladrones、Paridas,貝拉瓜斯省的 Cébaco,洛斯桑托斯省的 Iguana,以及巴拿馬省的 Boná 與 Contadora。設備自 2025 年 5 月至 6 月間陸續布放,一年累積超過 5 萬 6 千個音檔,目前已完成分析的超過 9 千個。

最關鍵的一個數字是:當船隻噪音存在時,偵測到鯨魚歌聲的機率下降 40 到 45%

這個數字要小心解讀。它不是說鯨魚少了 4 成,而是說在有船經過的時段裡,聽音器沒辦法從噪音中辨認出鯨歌。原因是引擎聲與大翅鯨的歌聲落在相近的低頻帶,歌聲被噪音蓋過去,這在聲學上稱為遮蔽(masking)。關鍵在於,聽音器可以看成另一頭鯨魚的耳朵,儀器分辨不出來的聲音,同一片海裡的鯨魚同樣分辨不出來。

季節差異同樣明顯。雨季有 32.7% 的錄音檔可以聽到鯨歌,乾季只有 0.5%,這與大翅鯨的洄游時程吻合。整體的聲音活動則是雨季 59.2%、乾季 28.1%。

巴拿馬海岸與海洋國家主任 Digna Barsallo 的說法很基本卻常被忽略:鯨魚與海豚依賴聲音來溝通與定位,人為噪音會影響牠們的行為、健康與生存,而量測衝擊是用證據保護牠們的第一步。換句話說,聲音對牠們不是娛樂,是導航、覓食與育幼的工具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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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吵的地方,正好是觀光客最多的地方

研究裡最讓海編坐直身體的,是 Contadora 島的數字。這座島有 42.6% 的監測時數都有引擎聲,而如果只看白天,比例來到 74.5%

Contadora 是巴拿馬珍珠群島的觀光重鎮。換句話說,最吵的時段與地點,正好與人類活動最密集的時段與地點重疊。

研究團隊還引用了 2021 年在哥倫比亞特里布加灣(Gulf of Tribugá)進行的一項研究:一艘賞鯨船,就足以讓鯨魚的溝通空間縮小 63%。該研究用聲音傳播模型估算,沒有船時鯨歌清晰可聞的範圍是 2,306 平方公里,一艘船經過就縮到 859 平方公里。

這個數字值得所有做海洋旅遊的人放在心上,包括我們自己。賞鯨不是原罪,它是把人帶到海邊、讓人願意為海洋付出的重要入口。但這份研究說的是另一件事:船的數量、距離與行為需要規則,否則我們帶人去看的那個生物,會因為我們的到訪而變得更難生存。

台灣海域的賞鯨船在海面上航行

賞鯨船。研究指出一艘船就能讓鯨魚的溝通空間縮小 63%,數量與行為的規範因此比船本身更重要。(Photo: lienyuan lee, [CC BY 3.0](https://creativecommons.org/licenses/by/3.0),Wikimedia Commons)

巴拿馬團隊提出的建議也不是禁止,而是管理:在敏感期進行航運管理、建立即時聲學監測、在敏感海域設定速度限制、用 AI 協助處理龐大的音檔,以及訂出區域性的責任賞鯨準則。

另一半的問題:北大西洋露脊鯨只剩 380 頭

把鏡頭轉到大西洋。北大西洋露脊鯨(North Atlantic right whale)的處境更為急迫,整個族群只剩下約 380 頭

船隻撞擊是主要死因之一。2017 到 2026 年之間,至少有 15 頭露脊鯨因船隻撞擊死亡、3 頭重傷、9 頭受傷或健康狀況受損。而放大到全球,每年約有 2 萬頭鯨魚死於船隻撞擊。

繁殖端的數字更讓人不安。2023 到 2024 年的繁殖季共有 20 隻新生幼鯨,其中四分之一沒有活下來。對一個只剩 380 頭的族群來說,每一隻幼鯨都是族群能否延續的關鍵。

NOAA 更新至 2025 年 12 月的族群統計,把這條下坡路畫得很清楚:2000 年約 319 頭,2011 年一度回升到 483 頭,2020 年掉到 359 頭,最新的估計約 380 頭。中間最刺眼的一格是 2018 年,那一整年沒有記錄到任何一隻新生幼鯨。NOAA 也自 2017 年起將這個族群列入「異常死亡事件」(Unusual Mortality Event)的追蹤,至今尚未解除。

新英格蘭水族館的 Jessica Redfern 把現況說得很直接:目前的死亡率已經讓這個物種處於滅絕的風險之中。

北大西洋露脊鯨躍出水面

北大西洋露脊鯨。牠們習慣在近岸淺水域活動,路徑與美國東岸繁忙的航道高度重疊。(Photo: NOAA Fisheries)

NOAA 製作的北大西洋露脊鯨族群數量與幼鯨數量資訊圖

NOAA 更新至 2025 年 12 月的族群統計。2011 年的 483 頭是近年高點,2020 年掉到 359 頭,2018 年更是全年沒有記錄到任何新生幼鯨。圖中也標明兩大威脅:船隻撞擊與漁具纏繞。(Graphic: NOAA Fisheries)

10 節的規定,為什麼有效卻一直被討論

美國國家海洋暨大氣總署(NOAA)自 2008 年起在東岸劃設季節性管理區,規定 65 英尺(約 20 公尺)以上的船舶在區內限速 10 節,也就是每小時約 18.5 公里。違規的罰則是 1.1 萬到 10 萬美元,依 NOAA 的資料,多數船舶都有遵守。

這條規則的效果有研究支持。2013 年的一項研究指出,減速最多可以減少 90% 的鯨魚死亡。原因不難理解,船速降低會同時降低撞擊的機率與撞擊的致命程度,而且慢船的噪音也比較小。

項目內容
上路時間2008 年
適用對象季節性管理區內 65 英尺(約 20 公尺)以上船舶
速限10 節(每小時約 18.5 公里)
罰則1.1 萬到 10 萬美元
主管機關美國國家海洋暨大氣總署(NOAA)
2022 年提議適用門檻下修至 35 英尺(約 10.7 公尺)
2025 年該提議撤回
2026 年 3 月NOAA 重新徵詢修訂意見,公眾意見於 6 月 2 日截止

爭議就在這張表的後三列。2022 年 NOAA 曾提議把適用門檻從 65 英尺下修到 35 英尺,讓更多中小型船舶納管,這項提議在 2025 年撤回。2026 年 3 月,NOAA 又重新對外徵詢修訂規則的意見,公眾意見已於 6 月 2 日截止。

保育端的立場很明確。鯨豚保育協會北美分會的 Regina Asmutis-Silvia 認為,讓船慢下來是唯一真正有效的手段。生物多樣性中心的 Brett Hartl 則指出,削弱速度限制對這個物種的存續非常危險。

大型貨櫃輪在海上航行

減速對鯨魚有效,對航運則意味著時間與成本,這是規則反覆被挑戰的真正原因。(Photo: ---=XEON=---, [CC BY 3.0](https://creativecommons.org/licenses/by/3.0),Wikimedia Commons)

海編的觀察:慢下來是同一個答案的兩種收穫

把兩份資料放在一起看,會出現一個很清楚的結論。

巴拿馬處理的是聽不到,美國東岸處理的是躲不開,而兩者的解方重疊在同一個動作上:降低船速。慢下來的船,發出的低頻噪音較小,鯨魚的溝通空間得以保留。同樣慢下來的船,撞上鯨魚的機率與致死率也一起下降。在保育議題裡,能一次解決兩個機制的手段並不多見。

海編也要誠實說出代價。減速對航運業意味著航程時間拉長與成本增加,這不是一句「為了鯨魚忍一下」就能帶過的事,也正是這條規則從 2008 年上路以來一直被挑戰的原因。真正務實的討論不在於要不要減速,而在於在哪些海域、哪些季節、哪些船型該減速,以及如何用即時的聲學與目擊資料,把規範縮到最必要的範圍。

巴拿馬的研究之所以重要,也在這裡。它不是在喊口號,而是先把一年的聲音錄下來,再談要在什麼時候管什麼。

換到台灣:我們的賞鯨船與航道

台灣東部海域是鯨豚的熱區,依《臺灣海域賞鯨指南》的說法,夏季的目擊率可達 80 到 90%。把上面兩份資料換算到自己家門口,有三件事值得討論。

好消息是,台灣其實已經有相當清楚的準則。海洋委員會海洋保育署發行的《臺灣海域賞鯨指南》(由黑潮海洋文教基金會編輯)就寫得很具體:

規範項目內容
接近方式船隻應平行、緩慢接近鯨豚,並降低船速
友善距離保持 50 公尺以上
育幼群避免靠近,最好距離 300 公尺以上
同時船數最多三艘,應盡量位於同側,輪流適度接近觀察同一群
船首乘浪時維持定速,不可突然改變航向
五不不亂丟垃圾、不蓄意追逐包圍、不拆散或切入鯨豚群、不餵食、不觸摸

指南同時提醒,台灣周遭海域曾出現近 30 種鯨豚,全部都是保育類野生動物,依野生動物保育法第 16 條不得任意騷擾。發現疑似違法行為可以拍照或錄影,向縣市政府海洋保育主管單位、海洋保育署,或撥打海巡署 118 專線檢舉。

第一,我們的準則其實已經對到國際研究的重點。 「降低船速」「保持 50 公尺」「同時最多三艘」這三條,正好回應了巴拿馬與哥倫比亞研究指出的問題:噪音、距離與船隻密度。哥倫比亞那個 63% 的數字提醒我們,單艘船在錯誤的距離與航速下就足以造成干擾,而規範存在與規範被遵守是兩件事,真正的考驗在旺季的現場。

第二,航道與鯨豚路徑的重疊需要資料才能談。 露脊鯨的案例能推動速限,靠的是長年的目擊與死亡紀錄。台灣若要討論類似的區域性措施,前提是先有足夠的目擊資料,而這正是公民科學家可以補上的部分。

第三,海洋旅遊業者其實站在最有利的位置。 每天出海的船長與解說員是最早發現異常的人。當產業自己願意訂出比法規更嚴的行為準則,它就從被管理的對象變成資料的提供者與規範的制定者。

延伸閱讀可以參考海編整理過的兩篇:在東海岸為鯨豚打造一座綠洲,以及宜蘭賞鯨的實際體驗

結語

鯨魚沒有辦法奢望人類安靜,也沒有辦法要求我們慢一點。牠們能做的只有遠離我們,或者不再歌唱。

讓船慢下來,聽起來是很小的一件事。但在巴拿馬與北大西洋這兩個相距一萬公里的海域,它同時是最有效的那一件。


資料來源

本文為 BlueTrend 藍色脈動依上述公開資料整理改寫,數字與規範以原始出處與主管機關公告為準。

海編"布魯陳"

海編"布魯陳"

我是布魯陳,平常喜歡帶著大相機下海找生物,如果你有海洋議題歡迎找我聊聊,約我吃飯更歡迎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