保護 30% 海洋就夠了?研究:全球近三分之一海洋保護區流於形式
本文目錄(4)
  1. 海洋保護區真能保護海洋?英國海洋健康僅兩項達標
  2. 保護區淪為紙上談兵?過度捕撈、水產養殖、油氣探勘、藍色成長
  3. 保護區品質更勝於面積,重新審視保護區指標
  4. 參考資料

《生物多樣性公約》(The Convention on Biological Diversity, CBD),目標推動「30×30」目標,希望 2030 年前保護至少全球 30% 海洋與陸地面積。然而,隨著全球爭相達到保護面積,忽視生物多樣性、過度捕撈等問題仍然存在,讓外界開始質疑單純增加保護面積,是否足以改善海洋生態?

海洋保護區真能保護海洋?英國海洋健康僅兩項達標

截至 2026 年 4 月,全球約僅 10% 海洋被列為海洋保護區,遠低於目標 30%,雖然擴大保護區面積的急迫性不容置疑,但在時間內達標的壓力下,可能促使政府將容易成立但保護價值低的區域劃定為保護區,這些區域在法規上仍允許傷害環境的活動,「保護區」流於形式與名號,而真正高保育價值的區域卻未獲得保護。

以英國為例,儘管該國已有 38% 水域劃定為海洋保護區,但在其最新的《英國海洋戰略報告》(UK Marine Strategy report)中,15 項海洋健康指標僅有水文環境、優養化 2 項達標。保護區食物網未達良好環境指標,其浮游生物繁殖量減少,但底棲生物總量卻增加;而儘管外來哺乳類已減少,海鳥數量仍然下滑,整體生態系統健康狀況好壞參半。雖然這一切根源於氣候變遷影響加劇,英國周遭海平面溫度上升,尤以北海南邊上升速度最快。海洋熱浪越來越頻繁,大氣中的二氧化碳導致海洋酸化,氧氣消耗量增加。然而,報告亦指出,氣候對所有指標有影響,但未證實因氣候造成的改變是所有指標惡化的主因。

藍色海洋基金會漁業政策負責人休斯(Jonny Hughes)表示,保護區內仍允許底拖網捕撈,漁獲丟棄禁令也形同虛設,「漁民持續大規模過度捕撈、政府欠缺監控和強制措施,沒達標一點也不令人驚訝」。

英國海洋健康報告 15 項海洋健康指標中僅有水文環境、優養化兩項達標。圖片來源:UK Marine Strategy: part one update 202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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保護區淪為紙上談兵?過度捕撈、水產養殖、油氣探勘、藍色成長

底拖網捕撈等高強度捕撈的捕魚活動,仍常見於海洋保護區。一項針對全球百大海洋保護區的研究指出,約四分之一的保護區未有效執行,三分之一仍允許違背自然保育的活動。

歐盟 80% 海洋保護區僅監管人類活動,並允許與自然保育相悖的活動,包含高強度捕撈、大規模水產養殖、採礦(石油與天然氣探勘)、疏浚、高強度錨泊,以及離岸風電等「藍色成長」(Blue Growth)建設。2018 年研究指出,北歐 59% 的保護區內做底拖網捕撈的強度高於周圍未受保護區域的 1.4 倍。1997 年到 2016 年針對敏感物種的研究指出,歐洲海洋保護區內的鯊魚、魟魚、鰩魚的數量減少了 69%。而在智利巴塔哥尼亞,三分之一的網箱養殖鮭魚在海洋保護區內進行。

英屬哥倫比亞大學(University of British Columbia, UBC)以「實際捕撈程度」作為核心指標,開發出「紙上保護區指數」(Paper Park Index, PPI),與國際自然保護聯盟(International Union for Conservation of Nature, IUCN)的保護區等級做交叉比對,在法定為嚴格禁捕的保護區,卻被利害關係人評估具有中度以上的捕撈活動,該區紙上保護區指數就會偏高。研究指出,184 個海洋保護區中,有 47 個「紙上保護區」,其中 17 個在印度洋,11 個在拉丁美洲與加勒比海地區,8 個在東南亞和大洋洲。歐洲在該研究中的紙上保護區指數不高,但需注意的是,此研究以捕撈活動為指標,並未完整涵蓋如上述提及的水產養殖、油氣探勘、藍色成長等有害環境保護的經濟活動,因此在評估海洋保護的整體成效上仍有其局限性。

保護區品質更勝於面積,重新審視保護區指標

對此,《歐盟 2030 年生物多樣性戰略》規定,歐盟除了 30% 海域須受法律保護外,其中三分之一(10%)應受「嚴格保護」,透過明定保護等級,促進積極保護成效,開始更重視品質更勝於面積。海洋保護區禁制捕魚,能延續或振興衰退的沿海漁業,使之更有利可圖與永續經營,同時也助長民眾支持與遵守,打造正向回饋循環,增進海洋保護區成效。

雖然「嚴格保護」的解釋空間大,但因歐盟各國國情不同,靈活調整保護措施,有助於提高成功的可能性。專家亦指出,由上而下、排他性的管理將會損害保護支持,並導致社會危害與不公;讓漁業社區等利害關係人參與決策過程,公平分配保護工作,也對成功實施嚴格保護非常重要。

換言之,品質管制與公平治理,才是保護區成功、實現正向社會生態效益的關鍵。增加全面且高規格的保護、促進管理能力、嚴格遵循規定、利害關係人參與和支持等指標,不僅有助於環境利益,也對社會經濟有正面影響。

參考資料

※本文轉載自台達電子文教基金會低碳生活部落格〈保護 30% 海洋就夠了?研究:全球近三分之一海洋保護區流於形式〉,由《BlueTrend 藍色脈動》共同企劃。

楊軒妮

楊軒妮

台灣新北人,現居紐西蘭。關注永續與環境議題,聚焦氣候正義、能源轉型與生物多樣性。